电动自行车新国标实施首日:符合老国家“零公里”标准的“新自行车”和二手车少有出现

海报新闻首席记者谢强民济南报道。 12月1日,根据新版电动自行车强制性国家标准《电动自行车安全技术规范》(GB 17761-2024)要求,所有销售的电动自行车产品必须符合新版强制性国家标准,自即日起全面禁止使用“旧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新标准对电动自行车的阻燃性、塑料总质量、整车质量限制、北斗位置、蹬踏装置等进行了规定。1日下午,记者在济南市槐荫区电动自行车街上看到一些店铺仍在陈列老国标电动自行车。一位品牌经理透露,店里陈列的所有国标老爷车都是挂牌登记在贵公司名下的。店长说:“我们都有库存,没卖的也可以。”某品牌店里陈列着一辆旧国标“零公里”电动自行车。记者走访的四家品牌店中,只有一家店陈列着两辆“新国标”电动自行车。一位店长表示,目前情况下“没人买”新国标车。很多国标老爷车都在仓库登记,可以通过过户的方式出售给个人,价格上也没有折扣。12月1日,一位市民购买了一辆二手电动车,记者来到另一家品牌店时,发现店内只有三四辆三轮车和电动摩托车,店主表示,新国标电动自行车还没有到,“想买就看看老国标车吧”,店主带着记者走出去。德并掀起防水布。 “这些都是老国标车,家里不能有,会被检查的。”一辆藏在防水布下的旧国标电动自行车。记者注意到,11月29日,山东省市场监管总局发布《关于公开收集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质量违法违规举报的通知》。 2025年12月1日起,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将不再销售。同时收集四类行为线索:一、电动自行车及其电池、充电装置未经过3C认证或使用旧版本3C认证且不符合强制性国家标准的行为。制造、销售船艇及其他配件的行为。 2.非法改装电动自行车、擅自改装原厂电器元件、限速器、拆装/改装周边3、销售来历不明的假冒伪劣产品、不合格电动自行车及其配件,未注明合格证、厂名、地址等的。 4、其他违反国家电动自行车及相关产品法律、法规规定的质量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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