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报新闻编辑朱晓明每天都舍不得打开环保机器。为确保血铅水平不超过标准限值,员工必须在体检前服用除铅药物。 “如果我不吃饭,我就不能去上班。”部分员工服用去铅药物后的体检结果“很难达到工伤事故的程度”。近日,广西壮族自治区河池市一家电池生产企业因在职业卫生检查中违规降低血铅浓度,引起社会关注。职业风险是主要工作环境所固有的。公司没有改善通风、除尘和其他防护设备,而是强迫员工摄入二巯基丁二酸来消除铅。二巯基丁二酸作为处方药,有明确的适应症和副作用,应严格遵医嘱使用。当公司强迫员工他们利用员工服用这种药物作为“诈骗工具”,利用员工的身体作为逃避责任的筹码。首先,这是不道德的。其次,这明显违反了法律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用人单位必须实行有效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为劳动者提供自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企业先是没有履行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进而隐瞒、伪造、篡改检测结果。这违背了职业健康检查的可靠性和客观性,也侵犯了员工合法的健康权、诊断权、赔偿权。同时,除铅药物从哪里来?谁规定的?用药安全谁负责?企业也必须明确解释这些问题。时间大规模向员工发放处方药,超出了劳动管理的限度,触碰了药品监管的红线。当地多个部门已介入,该公司表示问题已“得到纠正”。但补救并不是终点。企业必须对违法行为承担相应的责任,包括行政处罚、对受伤员工的赔偿以及对涉案人员是否涉嫌使用违禁药品进行法律调查。只要让违法成本足够高,我们就可以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